2023-02-21 11:37:52 来源: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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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宣传提醒
为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全市广告市场主体在医疗美容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作如下提醒: 一、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广告审查,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二、医疗美容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三、医疗美容广告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与其他医疗美容机构比较或者贬低其他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利用患者、医务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作推荐、证明。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不存在的;使用虚构、伪造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的效果的;以“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或“来我院治疗可享活动价(1折起)”等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方式进行宣传的等。在此,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现违法情形,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涉嫌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线索。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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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