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发改委将盘锦列入中欧区域合作中方案例地区!)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将盘锦市列入中欧区域合作中方案例地区,其它几个同时列入的城市包括: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00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区域政策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北京签署,正式启动中欧区域政策对话合作机制。在该机制下,中欧双方通过举办区域政策高层对话、案例地区合作等方式,有力地推动欧盟成员国与我国部分城市开展务实合作。
目前,我国已有天津市、武汉市、成都市等14个案例地区与欧洲国家18个城市,采取“一对一”、“五对五”、“多对多”的形式,通过市长对话以及政府、企业、大学间互访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务实合作,签署了一批政府间、企业间、学校间合作备忘录,推进了一批合作项目,为促进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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