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锦市2019年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今年4月初,按照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过“紧日子”的要求,盘锦市财政局制发了《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盘财预〔2019〕65号),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合理利用每一分财政资金。市直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10%的基础上又压减了10%,将压减下来的资金主要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
今年6月初,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压减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19〕197号)精神,盘锦市财政局制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压减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盘财预2019〕126号),按照部门决算口径2019年一般性支出应比上年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比上年压减不低于3%的比例,结合2018年全市分地区(市本级、各县区、辽东湾新区)一般性支出相关经济分类科目决算数,测算并下达了全市分地区2019年支出执行控制规模。经测算,年底前全市一般性支出可压减11068万元,其中:市本级4346万元、盘山县1781万元、双台子区520万元、兴隆台区1891万元、大洼区1214万元、辽东湾新区1316万元。全市“三公”经费可压减285万元,其中:市本级155万元、盘山县39万元、双台子区11万元、兴隆台区30万元、大洼区40万元、辽东湾新区10万元。压减下来的支出将优先调整用于“保工资”等刚性支出,以及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收支缺口。
通过压减市直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盘锦市的重点支出、刚性支出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