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牌无证还酒驾,【盘锦交警】告诉你,驾驶三轮摩托车也不能这么任性!)
天气渐暖,无牌“敞篷车”引起了交警们的注意。
今天说的无牌“敞篷车”就是三轮摩托车,也许就在某个地点即将上演交警“见面会”,
如果胆量大过酒量,再喝点小酒,那么,当你拿起车钥匙的一刹那,一切就已经注定,“你摊上事儿啦!
这不么,两个进城务工的师傅驾驶着既无牌又无证的三轮摩托车在市区内“堂而皇之”的穿街过巷。结果,正好遇见巡逻的交警,蜀黍仔细这么一查,没想到还查到了“意外收获”!
案件回顾
4月25日14时20分,盘锦交警兴隆台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民警在兴油大街巡逻,当巡逻到辽油岗东侧时发现一辆无牌的三轮摩托车后面拉着货物由西向东行驶。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这辆涉嫌无牌、超宽的三轮摩托车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表情紧张,言语含糊,就知道一个劲儿的央求执勤民警照顾照顾他。当一股浓烈的酒气从他身上扑面而来,执勤民警立即意识到这个驾驶人应该是喝酒了!为稳定驾驶人情绪,执勤民警并没有当即指出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而是要求驾驶人配合民警到大队核实驾驶证相关信息。回到大队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通过系统查询驾驶人安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安某在市区从事散货运输工作,当日午饭时在饭店喝了一杯散白酒,下午接了一个从某货站装货送到蓝色康桥小区的活儿,他心想路程不是很远,虽然刚刚喝过酒,但自认为三轮摩托车有别于一般机动车,喝点酒驾驶应该也没事儿,交警不会查到他,谁料想刚刚驶出货站不远就被交警给查了。经过执勤民警的一番普法,安某十分的后悔。
无独有偶,仅仅过了半个多小时,执法小分队民警在泰山路瀚新小区西门路段又查扣了一辆和刚才安某一样的“任性”的三轮摩托车。在对驾驶人蒋某进行检测查询后,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系统里也未查询到他的任何驾驶证信息,同样属于属于无证、酒驾。
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二位“任性”的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安某和蒋某因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一天查处了两起“无证、无牌、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小编应该为执勤民警工作成绩和责任心大大点赞。可是部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薄弱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却让小编感到担心,下面“普法时间”到啦!↓↓↓
划重点
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三轮车市区禁行!!!
三轮车市区禁行!!!
三轮车市区禁行!!!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法律已经规定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啦!小编再通俗易懂的解释一下: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三轮摩托车上路就得悬挂合法号牌;驾驶人就得持有允许驾驶三轮摩托车的驾驶证;三轮摩托车还得投保交强险,同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千万不能“铤而走险,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