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部分门诊慢病补助标准提高50%)
更好地保障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提高广大慢病患者的利益。今年,我市在调整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种(不含血友病)的补助限额,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
今年调整的慢性病病种有脑血管病、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肾脏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结核病以及精神病等11种疾病,各病种门诊补助限额每季度上调幅度从125元到320元不等,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殊疾病每一个季度就提高300多元,全年多报销1200元,极大地减轻了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用药费用,切实给慢性病患者带来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