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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法治易读】委托人未支付报酬 行纪人能否留置委托物?

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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