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

推荐孙小果犯强奸罪再审案宣判 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孙小果于1997年4月至6月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名为幼女(未遂),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在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和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等特别严重情节,同时还具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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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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