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2 10:37:30 来源: 阜新交通运输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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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2025年阜新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一问一答”等有关通知及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实施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受理工作采取现场递交、登记形式,分两批次开展:一是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报废的车辆,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21日工作时间集中收集报废更新材料,未在规定期限递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二是本通知发布之日后报废的车辆于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工作时间集中收集报废更新材料,未在规定期限递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两批次收集材料完成后暂停受理本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业务。申请报废并更新补贴的车辆所有人需将报废、更新的材料整理齐全后一并递交;单独递交报废材料后不再受理该车辆的更新材料。申请报废或报废并更新的车辆所有人,依据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中注销日期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发放补贴资金。如《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中注销日期相同,则按照我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证》注销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资金。资金额度按国家拨放金额发放。购买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货车的车辆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时间参与排序发放补贴资金。我部门对递交材料进行审核、补正及信息录入时,车辆所有人须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并签字确认,逾期将视为放弃补贴申领资格。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材料全部审核完成后,按照先后排序,形成2025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资格台账,在阜新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和“阜新交通运输政务”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相关信息,申请单位或个人可自主查阅。

本文来源:阜新交通运输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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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博_LN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