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阜新县公安局哈达户稍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福兴地镇发生一起家庭暴力案件。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处置。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妻子王某发生争执,情绪失控后对王某实施殴打。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电话联系李某核实情况,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然而,史某拒不配合,并在电话中持续对民警进行恶劣辱骂。随后,民警依法上门处置,李某仍态度嚣张,再次辱骂执法人员,严重阻碍正常执法活动。

哈达户稍派出所依法将李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对其殴打妻子及辱骂民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阜新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史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1、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无理纠缠、恶意阻挠、辱骂威胁执法人员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2、遇事应理性沟通,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如遇家庭矛盾,可寻求公安机关、妇联或司法部门帮助,切勿采取暴力手段。
阜新县公安局将持续强化执法权威,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