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庭审优质化工作部署,在学习借鉴“鞍山模式”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科学转化吸收,因地制宜创新,利用微信群组和强化庭前会议机制等举措,通过“少数法官先行先试—总结实践经验—出台制度保障—举办专业培训—工作中有序推广”的海州模式,推动海州法院庭审优质化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海州法院先行先试的22起民事案件中,未经开庭程序,仅通过“一案一建群”的微信组群方式即结案8件,其中调解5件,撤诉3件,其余14起案件正在按照《海州区人民法院庭审优质化办案指引(试行)》的规定进行审理。

自6月初开始,按照院党组部署,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审判长陈鹏着手实施庭审优质化先行试点,历经一个月余,22起民事案件利用“一案一建群”的方式结案8件,实践并总结出极具操作性的《庭审优质化办案适用流程》(以下简称《流程》)。《流程》具体规定了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先行阅卷、送达法律文书后,针对案件着手“一案一建群”。《流程》对审判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群中引导当事人完成相关的法律事项的具体操作、与当事人沟通技巧,以及操作中的注意事项等,均作了详尽的说明。“一案一建群”的最终目的是在开庭审理前,通过微信群完成庭前和大量的庭审期间的工作,包括部分疑难问题的最大程度处理,据此保证案件开庭后可以快速判决或调解、撤诉。8起案件未经开庭即以调解、撤诉结案,是对庭审优质化实践的最好回应。在此基础上,海州法院于7月9日出台了《海州区人民法院庭审优质化办案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办案指引》),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庭审优质化的办案遵循。

7月11日,海州法院举办由全院民事部类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的庭审优质化专题培训,拉开了海州法院庭审优质化有序推广的序幕。培训由陈鹏法官作为主讲人,陈鹏以两起典型案例通过“一案一建群”方式分别以调解和撤诉结案为例,对《办案指引》进行解读,对操作流程进行说明,对注意事项进行提醒,对现场提问进行答疑。大家深感庭审优质化指引的优势,纷纷表示“一案一建群”的操作,将大大缩短开庭时间,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优化了司法资源的分配,高效节约了司法成本,大家一致认为庭审优质化是两全其美、互利共赢的操作。

下一步,海州法院将有序推广庭审优质化办案的海州模式,最终实现全员、全程、全条线投入到此项改革中,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强化更新培训,夯实法官对庭审优质化理念和操作技巧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庭审最优化,实现审判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和司法获得感最优,在促进海州法院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的同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