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起立,现在开庭......10日上午,阜新市彰武县某村村委会内国徽高悬,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此举行。新邱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30余名村民代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2024年1月,被告人王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购买的118株杨树并出售。经专业鉴定,被伐林木蓄积量达44.5931立方米。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证据充分辩论,法庭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官当庭开展法治宣讲,详细阐释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引导村民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把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比单纯发宣传册更让人警醒。"参与旁听的村支书表示,这种"看得见"的普法方式让村民直观认识到破坏生态的法律后果。彰武县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全程旁听,认为巡回审判实现了执法司法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