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庭审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庭审优质化阶段性交流会”,总结阶段性成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该院作为庭审优质化试点法院,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发展定位,紧扣省高院《关于推广庭审优质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创新运用“微信群组”、强化庭前会议机制等举措,推动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和司法获得感“四个最优”。
针对证据复杂的民事案件,该院探索建立庭前证据交换微信群,组织双方当事人提前完成证据提交与质证。这一创新举措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大幅压缩了庭审时间。数据显示,该机制已审结建设工程合同、不当得利、民间借贷等类型案件9件,缩短了平均庭审时长。
通过前置身份核对、诉求梳理、争议焦点归纳等程序,该院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前会议全过程。目前已有6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2起服务合同纠纷实现当场履行。“把工作做在开庭前,既减轻群众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该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表示。
下一步,细河区法院将细化庭审优质化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庭审优质化工作模式;完善配套机制,加强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作;加强培训,加深法官对庭审优质化理念和操作技巧的理解,实现庭审最优化,促进审判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