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5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信息公布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阜新市2025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如下:
阜新合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阜新合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2MA0Y10LJ23;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滨河路金苑小区4#-101号;主要负责人:赵德新。
2025年1月张振德、庞小亮等人到细河区人社局投诉,反映阜新合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公司存在拖欠张振德、庞小亮等61人工资23.286万元,并且未按期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阜细人社劳监令字〔2025〕第0422号)。
鉴于上述情况,细河区人社局依法将阜新合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送至“信用阜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2025年第三季度推送拖欠农民工
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文件精神,阜新合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经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认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为期三年。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