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1日下午,在阜新县第二高级中学中考考点,一名男子因扰乱考场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为确保中考顺利进行,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考点周边设置交通管制区域,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33岁)在醉酒状态下,驾驶电瓶车强行穿越公安机关设置的考场交通管制区域。执勤民警看到后上前对其进行询问,该男子借着酒劲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推搡,导致考点秩序一度混乱,严重影响考试环境。
张某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拘留5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中考事关重大,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为考生营造安全、安静的应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