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将奈营高速北段新设置的6段区间测速设备设置点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行车,共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1、奈营高速K111公里700米至K82公里877米区间奈曼方向(区间长度28.823公里,限速100公里/小时)
2、奈营高速K82公里900米至K111公里706米区间营口方向(区间长度28.806公里,限速100公里/小时)
3、奈营高速K81公里761米至K66公里546米区间奈曼方向(区间长度15.215公里,限速100公里/小时)
4、奈营高速K66公里536米至K81公里763米区间营口方向(区间长度15.227公里,限速100公里/小时)
5、奈营高速K65公里45米至K58公里25米区间奈曼方向(区间长度7.02公里,限速100公里/小时)
6、奈营高速K58公里25米至K65公里15米区间营口方向(区间长度6.99公里,限速100公里/小时)
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以上6段区间内机动车超速和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依法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公示期5日。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