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对于违规骗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严厉打击。
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如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违规申请贷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我中心将对这些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包括但不限于:
1、骗提、骗贷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既遂、未遂,一律在5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将违规违法行为向其工作单位予以通报;
2、骗提、骗贷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既遂、未遂,一律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3、骗提、骗贷行为既遂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已骗取资金;对逾期仍不退回的,交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对在骗提、骗贷行为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如伪造假公章、伪造假证件等,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申明:阜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中心所有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骗提骗贷行为将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将会面临法律制裁,请广大缴存职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与稳定。
举报电话:0418-3321599、12329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