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阜新市细河区伊伊之家托管中心
行政执法有关情况的公示
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
2023年10月13日,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局对阜新市细河区伊伊之家托管中心(即已筹设拟设立的阜新市细河区小橡树幼儿园)下达《停止办园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法办学行为,并在2023年11月13日前对现有幼儿妥善安置、分流。但该机构仍存在违法办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行政处罚有关情况
根据2024年12月13日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细河教罚决字〔2024〕第6号),阜新市细河区伊伊之家托管中心(即已筹设拟设立的阜新市细河区小橡树幼儿园),地址在阜新市细河区丹阳街11—8号1.2.3.4门(即凯隆幸福里小区3号楼网点),在设立阶段未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招收3周岁以上幼儿。上述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局作出“责令停止违规招收3周岁以上幼儿,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机构停止违法办学行为,安全、妥善分流在园幼儿。
下一步,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局将在全区范围内严查学前教育阶段违法办学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家长朋友远离违规办学场所,选择有正规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入学,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特此公示。
阜新市细河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