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阜新市召开第十三次“助残月”系列活动主题新闻发布会。市残联介绍我市2024年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情况、第三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暨阜新市第十三次“助残月”系列活动的主要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残联表示,2024年阜新市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情况为:兜准兜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底线,精细落实惠残政策,加强项目策划申报,确保“三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推动“提升残疾人群体保障水平项目”使其列入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康养服务持续发力,咬定“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目标不放松,强化四级康复服务网络建设;精准落实教育服务,加大扶残助学力度,落实困难残疾学生助学补助资金,并首次资助残疾人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让每个残疾孩子都掌握自我发展能力;就业创业见行见效,残疾人就业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以省级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与帮扶性就业示范基地项目落户阜新为契机,为阜新市智力、重度肢体等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平台;文化体育创先争优,紧紧把握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举办各类宣传、文化活动,承办辽宁省第十四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启动仪式等高规格体育活动,在更大舞台上尽展阜新残疾人新形象、新作风。
市残联表示,今年全国助残日暨阜新市“助残月”期间,将结合实际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一是惠残政策宣传专项行动。拟于5月16日晚在阜新万达广场一楼开展爱心企业捐赠、残疾人文艺汇演、辅具适配、惠残政策宣传、残疾人手工艺品义卖等一系列活动。二是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行动。通过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助力残疾人实现较高质量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三是残疾人康复专项行动。于5月启动辽宁省残疾人康复直通车基层行活动,邀请辽宁省残疾人康复直通车到细河区,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入户康复服务。四是扶残送温暖专项行动。5月12日—16日,邀请市领导走访困难残疾人家庭、残疾人个体就业典型。五是文体助残专项行动。通过组织聋人公益观影、举办残疾人主题征文活动、设置视障阅读服务站、宣传残疾人先进事迹、挂牌残疾人免费入园营地等举措,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残健融合发展。
市残联表示,阜新市于今年1月成立阜新市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3月31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并与中标公司签订《阜新市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合作协议》。目前,各县(区)残联与保险公司正在入户确认持证残疾人参保条件,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市人社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一是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对招用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残疾人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和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残疾人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二是残疾人可安置为公益性岗位人员。除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外,还可享受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市民政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80元。申请方式分为网上申请和线下窗口办理。
市卫健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通过开展多元化活动,全力构建全民参与的残疾预防体系,持续强化群众主动健康管理能力,为阜新市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让“助残月”真正成为关爱健康、传递温暖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