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绿野,耕耘正当时”
眼下正是春耕关键时期,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而动,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农资诈骗,给农民朋友们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近日,阜新县公安局招束沟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涉农诈骗案件,为辖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十万余元。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
2025年3月5日,家住招束沟镇的张大哥急匆匆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辛苦攒下的化肥钱被人骗走了。
原来,张大哥靠种地收入维持生活,为了今年能有一个好收成,在2024年10月就开始准备今年的春耕。这时候,他偶然间认识了何某,他自称甘肃省某农资公司业务员,向张大哥介绍公司的“优质化肥”,在他一番吹嘘之下,张大哥心动了,向何某支付了一笔订金,随后又转账两次,合计106000元。然而现在春耕已经开始了,化肥却迟迟不到,张大哥十分着急,几次催促也是没有结果,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人骗了!接到报警后,招束沟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办案民警联系到该公司业务经理后,发现何某并未将钱款上交公司账户,存在重大作案嫌疑。为尽快破案,民警联系到何某父亲,既讲明"法不容情"的严肃立场,又传递"投案从宽"的法治温度。在情与法的双重感召下,3月20日,何某在其父亲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虚构化肥购销事实骗取钱款的犯罪经过。“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破案!太感谢了!”嫌疑人落网后,办案民警追回了全部钱款,并返还给了张大哥。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阜新公安提醒您
春耕备耕时节,广大农户在采购农资时务必做到"三要"——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要签订书面购销合同、要留存转账交易凭证。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报警求助,警民携手共筑防诈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