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司法干预筑牢成长防线。近日,阜新市彰武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时,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防线。
被告人小亮(化名)曾因聚众斗殴受行政处罚,此次再次涉嫌同类行为而被公诉。少年法庭庭长王丽媛在审理中发现,小亮父母长期疏于履行监护责任,既未关注孩子心理动态,也未掌握其社交情况,致使未成年人与不良群体持续接触,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经综合研判,法院认定监护人行为构成"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应予司法干预。
"这份文书具有法律强制力,请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庄严的法庭上,王丽媛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之规定,当庭宣读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限期完成整改。
为做好涉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彰武法院积极创新构建"司法令状+云端课堂"教育模式。在宣判当日,承办法官督促监护人要完成网络"微课堂"三课时学习,并系统讲授《家庭教育促进法》核心要义及亲子沟通技巧。"我们一定改掉只养不教的毛病,当好孩子的人生导师。"小亮父母在签署承诺书时郑重表态。基于未成年人认罪悔罪表现及家庭帮教可行性,法院最终依法判处小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悉,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彰武法院已构建"事前评估+事中干预+事后回访"全链条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件回访等工作。"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王丽媛法官表示,司法干预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法律强制力唤醒家长的教育责任意识,为迷途少年重构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