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未经批准进入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区域开展登山穿越活动的通告
近期辽宁海棠山国家级保护区内发现有徒步登山穿越者进入保护区现象。为有效防控火灾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保护区区域开展登山、徒步、探险、露营等活动。
2. 禁止破坏围栏、标识牌等防护设施。
3. 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保护区 。
4. 严禁保护区内野外吸烟、野炊、焚烧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4小时举报电话:0418-8210338
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站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