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月25日,细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了今年首个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是大队大力推广告知承诺制手续办理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承诺制的内容、流程和要求,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了解这一政策,快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是大队严格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的通知要求,简化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材料。由于本次手续办理仅涉及法人变更,了解到情况后,大队工作人员主动向申请人告知了《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简化了大量申报材料。大队收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满足要求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向该场所发放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切实做到让申报人“只跑一次”便办理手续。
三是大队积极与企业对接,在企业方便时上门进行现场指导,提前整改消防隐患,防止出现企业营业后由于消防隐患导致停业整改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安全、顺利运营。
下一步,细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大优化营商服务力度,深刻领悟上级营商文件精神,主动对接,主动担当,又快又好地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