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前夕, 为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 并邀请阜新市及新邱区两级领导及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公诉机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包某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 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立木蓄积218.4281立方米, 数量巨大,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 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充分举证、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整个庭审程序规范、 严谨有序, 被告人包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当庭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 审判长结合案情进行以案释法, 宣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 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生态价值重于千金,司法机关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