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院执行局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啥时候能把这设备要回来!”望着失而复得的设备,阜新某空压机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近日,细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的非金钱给付请求,成功为企业追回价值百万的设备,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阜新某空压机有限公司与沈阳某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设备承揽产生纠纷,判决生效后,被告应返还原告《委托加工合同》第二套毛坯件,因沈阳某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义务,阜新某空压机有限公司遂向细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公司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现处于停止经营状态,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指认的待返还毛坯件位于沈阳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且已被加工处置,无法确定该机械设备是否为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机械设备,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执行难的困境,干警们并未轻言放弃,根据以往经验,他们明白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就是实际控制人,于是开始深入查找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线索。通过与申请执行人深入沟通,详细询问双方业务往来的具体过程、交易方式、沟通细节等,再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梳理与被执行人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经过开展走访相关人员、查阅各类资料等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锁定及掌握了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位置和其涉案设备的存放地点。
确认返还原物所在地在沈阳后,执行局负责人带队奔赴设备存放地开展执行行动。在执行现场,负责人靠前指挥,协调各方,干警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相关物品进行了清点和交接,最终成功将物品返还给了申请执行人。
锚定“案结事了人和”,做实“案件到我为止”。工作中,细河区法院始终以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为科学导向,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