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而法治则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最坚实的保障。3月12日植树节当天,新邱区法院开展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的庭审观摩活动,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观摩。
该案是一起由阜新县检察院起诉的滥伐林木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包某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立木蓄积218.4281立方米,数量巨大,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充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有序,被告人包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定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案情,对被告人进行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及灌输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理念。代表委员们对此次庭审过程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庭审程序严谨,法官庭审把控能力强,庭审引导有序,并结合工作实际和本案案情,对保护环境方面及代表联络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新邱区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推动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成果落地见效,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