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让我们事心双解”。近日,新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凭借专业知识和耐心态度当庭成功调解一起由运输合同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既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保全了两人之间的朋友情谊,以高效司法服务彰显司法为民初心。
2017年,原告张某某依约为被告高某某运输土方。任务完成后,经双方核算确认被告高某某需支付原告张某某运输费三万余元,并出具欠条为证。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运输费,然而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新邱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实现快审快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案件承办人员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与深入研判。在仔细分析案件资料与双方过往沟通记录后,承办人员发现原告张某某此前曾表达过和解意愿,但被告高某某还款态度模糊,且一直未给出明确还款计划。据此,承办人员感觉到本案存在调解解决的可能性。
庭审当日,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在开庭前,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伊始,法官留意到原被告二人此前是关系不错的朋友,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真正解决矛盾,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关系。在引导双方发表意见时,法官轻声询问原告:“张师傅,您坚持主张债权,是有什么特别的考虑吗?”。“法官,我其实不是急着催他还钱,就是想通过法律文书把这事儿明确下来,心里踏实。”张某某坦诚回应道。法官知悉后又关切地询问被告高某某:“高先生,您这边一直没给出明确还款计划,是遇到什么难处了?”“法官,我是真担心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万一答应了还款时间又还不上,更麻烦。”高某某面露难色无奈地说道。了解到双方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耐心告知被告高某某:“如果你们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不仅能维护您和张师傅多年的情谊,而且在还款时间和方式上,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商量,更具灵活性。但要是判决下来,一旦您未按判决履行,后续可能面临更严格的执行措施,对您的影响也更大”。
经过法官一番耐心细致的劝解,被告高某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问题,态度有所转变。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张某某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被告高某某也主动伸出手,与原告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