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护事关广大女性的切身利益,在第115个国际妇女节之际,彰武县法院哈尔套法庭发布一起妇女权益保护案例,旨在通过以案释法形式为妇女架起坚实的法治之盾。
[案件概述]
张某(男)与李某(女)于2020年正式登记结婚,起初夫妻关系和谐。但随着时间推移,生活中的分歧逐渐增多,导致双方频繁争吵。在一次争执中,张某用手掐住李某的脖子,造成李某颈部受伤。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对张某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其改正并禁止再次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此后,双方关系持续恶化,张某开始与其他女性发展不正当关系,并在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上发布相关视频。2023年5月起,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并开始分居。后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在分割共同财产存款40000元和一辆价值10000元的北京现代轿车时给予特别照顾。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应真诚相待,关心对方,注重感情培养。然而,本案中双方未能维护好夫妻感情,导致感情逐渐疏远。特别是张某在婚姻期间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并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判决准许离婚。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鉴于张某在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法院判决李某获得存款30000元和北京现代轿车1辆,而张某仅获得存款10000元。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案例解读]
在本案中,原告李某遭受家庭暴力和丈夫的不忠行为,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哈尔套法庭依据法律规定,全力保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从判决离婚可以看出,法律对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持否定态度,当感情确实破裂且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时,及时解除婚姻关系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在财产分割上,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使原告获得80%的共同财产,有效惩罚了被告的过错行为,维护了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
在婚姻生活中,女性若遭遇家庭暴力、配偶不忠等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务必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如报警记录、警告书、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妇联、居委会、司法所等组织寻求帮助,或直接咨询律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另外在日常生活中应主动学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婚姻家庭的规定,明确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