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食药环森领域犯罪线索的通告
一、征集时间 从通告发布之日起
(一)涉食品领域犯罪线索
1.生产经营病死、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投放、使用农药、工业化学制品等有毒有害物质
3.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物质勾兑散装白酒
4.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
5.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6.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酒水、饮料、茶叶等食品
7.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犯罪行为
(二)涉药品领域犯罪线索
1.生产、销售、提供假冒伪劣的药品(含疫苗)
2.生产、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未经批准生产药品、未经批准进口境外未合法上市的药品
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化妆品的
4.非法收购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等犯罪行为
(三)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线索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
2.无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化工废料、废酸、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
3.无证(越界、超范围)采矿情节严重的,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等犯罪行为
4.其他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活动
(四)涉森林领域犯罪线索
1.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采矿、采砂、采土、建房、建厂等)及其他农用地等犯罪行为
2.盗伐、滥伐林木,破坏古树名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
3.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
4.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
5.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6.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行为
7.故意放火烧毁及过失烧毁森林草原或者其他林木犯罪行为
1.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揭发涉环食药森领域相关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2.对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上述问题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以下渠道反映举报:举报电话:110
举报或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阜新市公安局,邮政编码:12300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