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晚18时2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金朋、辅警王征辉在长深高速公路巡逻,经过彰武服务区时发现一台半挂牵引车有超载嫌疑。
经检测站检测,该车实载货物实载112.26吨,而它的核定载质量仅为核载33.2吨,超载6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没有超载车辆行驶,这辆半挂牵引车是如何驶上高速公路的?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车前部安装了一个液压装置,可以快速升降,从而改变地秤的数值,巧妙地通过了高速公路入口的重量测量。
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联合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理。同时,高速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薛某某的超载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违法改型行为处以4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6分。另外,货物将被督促卸载转运,并督促驾驶人将改型部位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