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让我们意识到拖欠工资可能为企业带来的严重后果”“多亏了检察官,我们的钱拿到了,一分不少”。2024年11月27日新邱区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和八名被拖欠工资的该公司员工对新邱区人民检察院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经过分析研判,检察机关敏锐意识到该案如启动诉讼程序,过高的司法成本不利于及时保障刘某等人的权益,也会让企业的复产复工计划搁浅,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为尽早化解公司与员工的欠薪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检察机关确定了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的方式作为办理该案的核心思路,并与劳动监察大队共同派员组成调查调解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八名投诉人了解在新邱区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情况,听取了他们的基本诉求,并向新邱区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了经营现状、面临的困境,核实了欠薪事实及原因等,向公司细致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工作专班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不断核实案情、协商还款金额、确定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经过工作专班的不懈努力,于2024年11月27日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当日足额支付拖欠刘某等8人的工资,并为其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开具离职证明。至此,双方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是新邱区人民检察院、新邱区人社局共同采用“检察+人社”方式化解劳动纠纷的首例案件,为探索多元化解劳动纠纷提供了新思路,拓展了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