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交通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扎实开展辖区燃气运输企业及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深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货运执法大队深入辖区12家具有燃气运输资质的企业,对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运输车辆营运资质及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二是再次摸排,严把货运市场车辆准入关。依托“辽宁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162台在籍燃气运输车辆进行再次摸排,确保营运燃气运输车辆年审不超期,严把货运市场车辆准入关,把违法现象堵在源头、治在源头。
三是紧盯重点,打好“执法+宣传”组合拳。加大对燃气运输企业周边路段及燃气使用需求密切的区域路线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燃气运输车辆的驾押人员资质、车辆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个人防护装备等情况,并向从业者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从业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抵制非法危险货物运输。
目前,所检查的12家企业均严格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没有发现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燃气道路运输和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承运燃气运输等行为。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做好长效治理阶段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燃气罐式车辆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