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对宗教界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宗教界人士及广大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共同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法治氛围,阜新市民宗局采取三项措施务实、高效开展宪法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活动。
一是现场宣传互动。12月4日,阜新市、海州区民宗干部到海州庙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党亲国好法大”普法宣传活动,民宗干部现场向信教群众发放了《宪法》《民法典》《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资料500余册,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阜新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局面。
二是进行专题讲解。海州区民宗局局长向信教群众现场讲解《宪法》《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通过播放微视频、张贴宣传海报、讲述案例等形式简明扼要阐释道理,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讲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法高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等相关知识,引宗教界爱国、守法、坚定走爱国爱教道路。
三是开展知识答题。阜新市民宗局以《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为核心内容,组织海州庙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答题》活动,教育引导宗教界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增强宗教界法治意识。
四是举行集体升国旗仪式。12月4日上午,海州庙举行了庄严隆重的升国旗仪式,以庄严神圣的方式抒发对中国共产党、伟大祖国的热爱之情,表达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始终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决心,真正将爱党爱国爱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此次宪法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是继全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之外面向宗教界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宣传活动做到了民族和宗教政策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阜新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