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不懈探索创新家事审判的方式和工作机制,全力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受理的“绿色通道”,修建家暴“隔离带”。
“这些年,我家老头经常对我和孩子辱骂、威胁、殴打,家里孩子还曾报警求助处理过,但他仍不知悔改,我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日前,阜新县法院东梁人民法庭接到了一份饱含绝望与痛苦的人身保护申请书。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分别对申请人徐女士与被申请人宋某进行了详细的询问谈话。经过慎重且全面的审查,签发了该院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于当日将其送达至被申请人居住地的社区及派出所。
“不论是妻子和孩子或是陌生人,你都没资格对他人使用暴力。”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时,法官对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耐心详细地解释了相关法条和违反后果。宋某在法官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一定会改正。
对于家暴受害者而言,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至关重要的保障性法律武器,但要使其更加坚固有力,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今年以来,阜新县法院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短板,陆续邀请妇联和相关街道社区参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共同商讨保护工作的开展。
阜新县法院还协同妇联部门举办了共促“和美家兴”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的启动仪式,并签署了合作书。通过创新机制,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配合,致力于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