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 现将阜新县已设置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再次向社会公示。
一、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在以下路段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进行监控监管。
1、 奈北线86公里900米至87公里200米
2、 奈北线87公里200米至86公里900米
3、 奈北线87公里200米至87公里500米
4、 奈北线87公里500米至87公里200米
5、 王东线69公里700米至69公里950米
6、 王东线69公里950米至69公里700米
7、 旧福线27公里800米至28公里20米
8、 旧福线28公里20米至27公里800米
9、 旧福线28公里40米至28公里440米
10、 旧福线28公里440米至28公里40米
11、 旧福线28公里30米至奈北线7公里500米
12、 奈北线7公里500米至旧福线28公里30米
13、 文化路全段政府东侧
14、 文化路全段政府西侧
阜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