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5 17:14:24 来源: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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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请不要拍卖我的手机号码!这号码我都用了很多年了,而且里面还有大量的宝贵资料,对我非常重要,我马上去筹剩下的一笔钱款,我保证。”近日,新邱区法院通过查封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成功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朱某某与王某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新邱区法院审理,判决王某给付朱某某39000余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并未实际履行给付义务,朱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线上线下查询,执行法官并未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冻结了王某银行账户,并向其送达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法官几经调查走访,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住处。被执行人一开始不配合执行法官的工作,声称自己身患疾病,无收入来源,无法履行债务。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并对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法律后果进行说法释明,督促他自觉履行债务,王某表示配合,但只是给付了申请执行人6000元,剩余尾款迟迟未履行。2023年3月,就在案件陷入停滞时,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后四位为连号,于是对该手机号码进行了查封。经评估机构对手机号码价值进行评估后,为了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欲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拍卖。被执行人接收到法院拍卖手机号的执行裁定书后,表示不同意拍卖其手机号。后经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协调,最终王某将筹到的尾款一次性全部给付给申请人朱某某,法院也撤回了对其手机号的拍卖。案件顺利执结后,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申请执行人寄来的感谢信。手机连号数字在许多人看来寓意非凡。相较普通号码,“靓号”因其稀缺性成为一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为人民法院执行虚拟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下一步,新邱区法院会持续拓展执行思路,运用多元执行手段,努力把“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执法办案的公平正义!
本文来源: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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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