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1 16:26:12 来源: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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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多起宠物交易纠纷投诉。几位消费者投诉称在网络电商平台宠物店内购买的宠物,回家后发现宠物行为异常,送宠物医院体检时发现宠物患各种疾病或携带病毒,愤恨交加的消费者找商家协商赔偿事宜的时候,或是商家推三阻四,或是被店家拉黑。不光是买宠物的钱打了水漂,里里外外的治疗费也花费不少。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却发现消费者自始至终连卖家的名称、地址都无法提供,取证困难。
网络店家鱼龙混杂,难以分辨。他们藏匿于微信群、电商平台、甚至是集市或者是亲朋好友的口口相传。一般来说,这些宠物都是自家宠物繁育得来,一些卖家在出售前不会按照严格的程序去做免疫、驱虫。 当下,除了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从源头排查、整治不良商家外,作为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宠物。同时在购买、饲养过程中,养成保留证据的意识。 对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活体宠物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消费者在购买活体宠物前应先核实商家资质,商家经营活体宠物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有宠物销售项。 我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售卖活体动物的经营者在交付其所售的活体动物时,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疫义务。活体宠物一定要有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购买宠物前,最好要求商家提供检疫证明等证件。也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疫苗接种证明,没有打相应的疫苗(如犬瘟热、猫瘟及狂犬病疫苗),或打了疫苗尚未产生抗体的活体宠物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 购买活体宠物时,口头约定或承诺事项要写入合同条款。在合同约定期内对购买的活体宠物进行健康体检、宠物买回家生病或死亡后双方责任的界定等做好明确注明。 在线上购买活体宠物,应注意保留第三方平台订单凭证,不要私自添加微信交易,避免上当受骗。
本文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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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