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2 16:26:26 来源: 阜新交警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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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19时02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接到事故报警:清河门区细河堡大桥中段路中央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一辆二轮电动车被撞,驾驶人受伤,肇事驾驶人驾车逃逸。
民警姜宏波等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把伤者邸某(72岁)送到医院。经现场勘查,邸某被撞后头部着地,因为佩戴了头盔,虽然头盔上有明显的与地面摩擦痕迹,头部、胸部、腹部都有伤,但无生命危险。 由于肇事车辆逃逸,民警勘查完现场后就展开调查和走访摸排,最终锁定嫌疑车辆为辽宁朝阳号牌的红色轿车,车主李某某为朝阳市人。10月10日,姜宏波等一行4人抵达朝阳市,在朝阳市交警支队、北塔公安分局、朝阳县公安局和朝阳县法院的支持和配合下,于10日下午17时将正在道路上散步的李某某抓获。 李某某供认,10月4日下午18时32分,他驾车回家路过清河门地区时,与人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驾车逃逸。李某某将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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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