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持续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救助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引导,与辖区群众共同营造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近日,海州公安分局连续救助了三只野生保护动物。
河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刺猬,由于不清楚如何妥善处理,便向民警求助。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只刺猬蜷缩在角落,民警戴着手套小心翼翼地靠近,轻轻地将刺猬捧起,仔细观察它的身体状况,确认其身体暂无明显外伤。随后,将刺猬交送至动物保护协会。
韩家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南营子村飞行基地附近发现一只野生的鸟,飞不起来,疑似受伤,不知该怎么办。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经检查发现:该鸟翅膀羽毛凌乱,无法正常飞翔。初步比对辨认后,认定其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苍鹭。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将苍鹭放入纸箱喂水、喂食,待其生命体征平稳后,民警联系动物保护协会,将其接走进行进一步救治。
和平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在护学岗期间接到中华路小学学生求助称:发现有一只鸟飞不起来了,请警察叔叔帮忙。民警发现该鸟后根据其特征得知该鸟名为为鳞头树莺,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随后民警立刻从附近找来纸箱和水等物资,对该鸟进行前期处理,并立刻联系动物保护协会,对该鸟进行下一步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