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河门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作用持续彰显,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大提升。
坚持党的领导,树牢法治理念,高质量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科级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并进行学习效果测评。聚焦督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做好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导指导,94个问题共223项整改措施100%完成整改。
坚持服务为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严格贯彻落实《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方位提升“放管服”改革水平,深化投资审批等领域改革,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措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和“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提高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能力,打造一流优质营商环境。优化告知承诺制与容缺受理制,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336项。
坚持依法决策,强化法治保障,推动政府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条例》,不断深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市查机制常态化,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机制;出台《清河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市核办法》,全面建立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市查制度;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妻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实现行政机关负妻人出庭应诉率10096。
坚持文明执法,抓住关键环节,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依托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实行“日报告、周计划、月统筹”机制,统筹执法资源,细化执法计划,形成执法合力:实施“"柔性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动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妻、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能力有较大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大幅提升;抓牢“刚性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与机制建设,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基层一线,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施“1+6+N”普法模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持续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做好“阜政通”融合品牌,建立线上诉求"一平台”、线下问需"一张网”、现场服务"一中心”的基层治理体系框架,推广首席办事员制度,形成信息归集、流转交办、处理反馈、督查督办、核查结案、考核评价“六步闭环”运转机制,主动服务重要产业项目、重点民生工程,主动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清河门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