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近年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支。
一是着眼制定良法,建立健全完备的立法体系。持续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突出“"小切口”“小快灵”。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2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23年颁布实施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条例》于今年修订,为打好打赢科尔沁来,有效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沙地歼灭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是着眼重点突破,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积极参加国家、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实政府权表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落实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水平。
三是着眼夯实基础,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建成1个县级、36个乡镇级、390个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完善43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9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和40个个人调解室,确保调解作用发挥在一线。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年度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并完善国定普法阵地,不断提高普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形成办事依法、運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切实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打造“两市四区"实现“双千双百”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加强觉对全县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追求。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加强事关民生领域的立法工作,加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三是坚持将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关键所在。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善,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调纠纷非诉讼解决的优先地位,持续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并重视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
四是坚持将繁荣法治文化作为精神动力。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主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并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总结提炼成功经验与典型做法,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有效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破浪前进。
改革越深入,越需要法治引领推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将以法治规则的“确定性”应对瞬息万变的不确定性",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质量法治引领、保障、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