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司法局巩固发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平安新邱”“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解决基层问题、善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铁军。
优化多部门对接联动,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力量多元融合、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新格局。按照《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组建了包含司法所干部、公安民警、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人民法庭立案庭负责同志等人员组成的调解专家团队,着力破解辖区疑难纠纷案件。通过积极与镇街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辖区派出所对接,对公安接警中适用人民调解调处的纠纷案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转递,由司法所组织专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不断巩固。今年以来,依托“四所一庭”模式转办人民调解案件60件,化解60件;转接公安部门移送矛盾纠纷151件,化解138件。
打好“普法+调解”组合拳,不断打造以法促调新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有效提升辖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讲、“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提升人民调解群众知晓度。在调解过程中加大法律知识宣讲,努力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变为群众学法明理的过程。将调解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以法促调,全区司法所平均每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3场次,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