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上了好时候,像我这样的残疾人有了新奔头,如今就盼着领养老金了!”近日,家住海州区五龙街道工电社区的石先生说。据了解,年过半百的石先生年轻时因病坐上轮椅,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市人社部门一直按照社保帮扶政策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市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工作,织密织牢“保障网”,全面兜牢兜住民生底线,深化“厚道阜新”品牌内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据悉,脱贫攻坚期间,我市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缴费档次和30元缴费补贴实行全额代缴,代缴资金全部由市、县(区)财政承担。2020年12月31日前,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无需缴费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按照国家、辽宁省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我市延续社保帮扶政策,对返贫致贫等困难群体保留了现行代缴标准,让社会兜底保障更精准更有温度。同时,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保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基层帮扶力量,在全市83个乡镇(街道)和800多个村(社区)设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办员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制定考核办法。部分有条件的县(区)对考核等级为良好以上的代办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业务补助,保证了社保帮扶工作有人干、能落地。
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市人社部门加强统筹规划,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数据共享,对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人员,直接推送缴费信息至税务部门生成个人缴费信息,实现政府代缴不漏一人。同时,为全面落实“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人社部门建立困难群体参保动态管理机制,实现科学管理、精准服务。对照辽宁省出台的困难群体参保特殊流程,取消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通过联网数据比对完成参保条件审核,基层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登记表后入村和社区上门服务,贫困人员只需签字确认即可办理参保,确保困难群体不漏一人,代缴人员一个不少。
市人社部门强化经办服务,着力提升困难群众代缴率。为给困难群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人社部门利用全省统一的“辽宁人社”手机APP进行线上人脸识别认证,提高困难人员资格认证的便捷性、规范性,有效防范基金风险;同时常年组织开展“政策宣传送上门、养老保险惠民生”“社保服务进万家”“阜新蓝马甲在行动”等社保帮扶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困难群众积极参保,尽早享受惠民利民政策,全面撑起社会保障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