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妇联系统维权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工作落实落细,9月2日-3日,阜新市妇联举办辽宁省妇联“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工程阜新市婚姻家庭指导调适培训班,各县区妇联分管主席、维权干部、婚调委成员,部分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干部,民政婚姻登记员、司法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家事审判员等妇女儿童维权各领域代表共90余人参加培训。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海洋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会议要求,全体学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婚姻家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目标导向,努力练就做好婚姻家庭调适工作的过硬本领;要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婚姻家庭调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在讲授模式和师资选择等方面做了精心的安排,邀请了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资深心理咨询师、优秀检察官、金牌人民调解员,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家庭教育指导、妇女权益保护、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同时还安排了婚调工作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倪昕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进行授课,阐述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详细讲解妇联组织要从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三个方面入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学员的政治素养。
阜新市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郭淑芬围绕《良好亲密关系是家庭教育的基石》主题,重点讲解亲密关系的含义、良好亲密关系的状态、打造家庭教育的基石三方面内容,传授建立良好家庭关系、保持有效沟通的技巧,增强了学员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应对婚姻危机的能力。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丹围绕《“益”心护“她”,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妇女权益》主题,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亮点为切入,剖析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律问题,分享了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丰富了学员的法律知识。
市调解中心调解员刘书宝解读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指南》《人民调解法》,对调解原则、调解程序、调解方法、调解协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提高了县区婚调委规范化水平。
在工作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两个环节,来自各县区婚调委的7名代表分享了各自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学员们在阜新县诉讼服务中心和县法院实地观摩了阜新县法院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有效做法,为更好开展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此次培训圆满完成教学任务,达到预期教学目标,收到良好教学效果,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市妇联将持续做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各项工作,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阜新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