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长效化、规范化、实质化运行,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共同提升公安执法能力和检察监督水平,共同做优“大控方”格局,7月31日,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关于办理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联席会议。
县公安局副局长安军、副局长李云飞、法制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凌河分局负责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廉超、专职委员杨文浩、案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陈艳博主持。
县公安局副局长安军、副局长李云飞、法制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凌河分局负责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廉超、专职委员杨文浩、案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陈艳博主持。
会上,副检察长廉超对近两年检察机关作出的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存疑不起诉及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类案件的相关数据及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与会人员互相交流在办理类案与个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探讨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证据标准,交流如何在侦查、审查起诉工作中持续加深各部门配合衔接,就下一步如何开展“挂案”清理、对不捕“挂案”及涉民营企业“积案”做好实质性审查,及时跟踪、监督,确保监督精准有实效。
公安机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有效解决目前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落实案件会商,规范案件运行机制,为检、警同向而行、协同发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新思路。
陈艳博在总结中强调,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加强检、警合作,共同解决工作中实际遇到的困难,提升办案质效。并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运行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对例会时间、办案权限配置、联席会议管理及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办公场所和信息安全;三是强化信息共享,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四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并重,推动监督制约实体化。
下一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以更高效的方式促进侦查协作工作的开展,以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配合切实推进办公室各项职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协同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