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17:06:49 来源: 清河门公安分局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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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河派出所接到一起紧急报警,报警人付某称在派出所门前遭李某某殴打。接到报警后,派出所迅速反应,立即展开调查,最终依法对李某某进行了治安拘留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秩序。
事件起因于付某与李某某在电话中发生激烈口角,双方情绪激动,未能通过理性沟通解决问题,反而约定在清河派出所门前“一决高下”。这一不理智的决定,最终导致了暴力事件的发生。到达约定地点后,李某某情绪失控,用拳头殴打付某头部,造成了不良后果,严重违反了法律。清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派警力赶往现场,控制了局面,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民警通过工作迅速查明了事实真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殴打他人,情节严重。鉴于此,清河派出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了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次事件的迅速妥善处理,充分展现了清河派出所民警的专业素养和高效执法能力。同时,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公众,无论遇到何种纠纷,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暴力手段,以免触犯法律,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清河派出所呼吁广大居民,遇到矛盾和纠纷时,应保持冷静,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派出所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本文来源:清河门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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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