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阜新县人民检察院阜新县公安局关于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实现司法办案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近日,阜新县人民检察院、阜新县公安局共同开展同堂培训。
培训会上,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人选陈艳博从制定意义、起草过程、具体内容等方面充分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指引》及《部分罪名证据指引》。陈艳博指出,证据是案件诉讼的灵魂,刑事证据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从而影响办案质量和当事人权益,希望检察干警与公安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严格证据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廉超以《刑事案件常见问题及规范做法》为题,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具体案例,对在收集、调取讯问(询问)笔录、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搜查等过程中易出现的多发性问题、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刻剖析;对案件证据收集、执法规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就如何把握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做到取证规范提供了实用性、专业性思路,为全面提升刑事案件侦查和审查工作质效夯实了基础。
最后,廉超解读了《关于对涉众型刑事案件建立信访工作前置程序实施意见》,并与阜新县公安局副局长安军签署了《阜新县人民检察院阜新县公安局关于对涉众型案件建立信访工作前置程序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增强个案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超前处置,确保办案安全和信访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检警双方还就侦协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明确要以执法规范化和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为中心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与沟通协调,并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
本次同堂培训,检警两家单位通过互相交流探讨,对刑事案件办理中程序规范、监督履职、证据收集采信等方面加深了理解,并达成共识。下一步,阜新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开展具有针对性、创新性的检警同堂培训,推动新时期检警良性互动,共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落地见效,共同维护群众利益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