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协作配合,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6月12日,细河区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郑福仁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赵卓佳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当前,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我们要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今年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民心民愿、事关党性党风,各成员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把握本系统、本部门在反腐败斗争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持续将工作推向深入,切实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二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今年4月,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省、市、区委先后制定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修订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位成员要切实肩负起本系统、本部门落实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一贯到底,把《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成员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既要科学谋划,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又要调兵遣将,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更要身体力行、成为全面落实的执行者。班子成员要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主动处置。要强化对所辖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内控机制,通过做实监督、强化检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保障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三要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当前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了乡村全面振兴、民生痛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四个聚焦”整治重点,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立足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把集中整治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微腐败”大清扫、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万件化访”攻坚行动等重要工作结合起来通盘考虑、一体推进。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等机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始终坚持源头治理,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通知要求,宣读了《中共细河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中共细河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总结交流了本单位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