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本单位受理内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在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两类人员”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违纪行为、违法犯罪行为;
2、在公证执业、法律援助、律师案件受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行为、违法犯罪行为;
3、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
4、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3685110
举报邮箱:zwxsfjjzb@163.com
来信请寄:彰武县建华路111号司法局扫黑办(收)邮编:1232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