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9 13:38:42 来源: 阜新县公安局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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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严厉打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净化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环境,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辽宁省公安厅扫黑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一)实施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公共或集体财产、骗取政府补贴、破坏农业生产等违法犯罪线索(二)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催收非法债务、开设赌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三)其他涉及“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一)举报内容应客观、准确,能够反映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人员及过程,(二)举报人不得虚构捏造事实,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依法保护。 阜新县公安局扫黑办
2024年6月8日

本文来源:阜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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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仟慧_LN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