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杜绝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的发生数量。近日,太平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到矸子山社区开展“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宣教活动。
活动中,民警向社区居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同时,向社区居民详细剖析酒驾、醉驾、乘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警示广大群众要时刻将“安全”放首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通过此次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到酒驾、醉驾以及乘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思想源头上有效杜绝酒驾事件的发生,共同建立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的安全意识。